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
我所作为江汉区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批次试点单位,在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法律六进、服务为民”主题,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实践载体,服务区委、我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本所的实践特色,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培训情况
我所根据学习实践活动安排,于4月9日下午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区、区局和我所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学习中央、省市学习实践活动的系列文件,认识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部署学习活动的各步骤。全体学习对象还参加区司法局的动员大会。4月17日下午,全体人员集中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学习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会议和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的传达提纲》、江汉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简报第一期《“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套套动作见实效”——区委书记张平对全区学习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等材料。进一步动员大家按上级的布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搞好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并强调,要通过认真学习《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立足本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每周五下午所内组织集体学习,各律师利用工作之余,见缝插针自学。每个学习对象写出5千字以上的学习笔记和3千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为配合学习,在所内开辟学习专栏和学习园地,将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和各学习对象的心得体会上墙公布。学习期间,所党支部选送三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区党组织的培训。
二、领导调研情况
4月17日下午,局党组书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人张国齐局长带队,我所主任黄传宏同志参加,前往辖区重点企业易居(中国)武汉易居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易居公司副总胡广鹏介绍,该公司主要以从事房地产销售代理业务,是国内同行的龙头企业,在美国纽约所上市。在当前经济不景气、同行许多企业收缩经营规模的情况下,仍在扩大投资。目前面临的困难主要有同行业无序竞争和开发商要求垫资经营,造成经营风险。易居公司希望能招集区域内同行,共同研讨本行业的发展方向、就业内共同面对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协商。张局长表示对该公司的发展关心和支持。他指出,作为从事增值服务的中介方,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法律培训及经营中产生的矛盾纠纷需要调解,则可依司法局职能给予帮助,对经营中需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协调的,司法局可以帮助进行协调沟通工作。鉴于目前该行业没有成立协会,无协会管理,张局长建议其按规定登记成立协会组织。张局长介绍了参加调研活动的我所主任黄传宏同志,并建议易居公司通过导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方式以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规避可能的经营风险,对无序竞争依法规范。胡副总感谢司法局的关心和支持。
通过这次调研活动,了解了金融风暴对房地产行业的冲击程度,熟悉了机关企业的经营动态,掌握了企业对法律服务及帮助方式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现实和紧迫要求。
三、开展大讨论的情况
4月24日下午全体参学人员集中开展了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从党员到入党积极分子,每人都写出了学习心得,作了发言。从大家讨论发言的情况看,在以下三个方面有了较大的收获。
1、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表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2、科学发展观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发展观。其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本着眼点就是要用新的发展思路,新的发展举措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突出了发展的根本目的。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切实增强立足本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中,大家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首当其冲的。作为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律师法赋予我们的法定职责。我们理应努力提高在“三维护”中的科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科学发展、法律六进、服务为民”中,为促进江汉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
所党支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根据律师所的工作性质和服务范围,围绕“科学发展、法律六进、服务为民”主题,以三个维护为实践载体,为辖区内的社区、机关、重点项目、学校、企业等提供法律服务。
4月25日上午9时,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11名专职律师与江汉区司法局和《武汉晨报》进江汉唐蔡社区,为百余名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区司法局张国齐局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副组长夏伟平和谢明轩主任亲临现场指导。张局长亲自为九名市民作了咨询解答。现场群众主要对房屋拆迁、民商事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劳动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所涉法律问题有较多的疑惑,迫切的需要了解和咨询。接待律师做到了热情耐心依法解答。来访者还向律师们索要了近50余张名片,表示必要时委托律师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我所承诺有问题随时来电免费给予咨询。与此同时,对少数来访者理由不足、要求过分的,接访律师也做了耐心的解释和劝导,以化解矛盾、息讼宁事。《武汉晨报》4月24日A17版、4月25日A09版专题报导。
区人大代表、主任律师黄传宏同志作为区园林局法律顾问,为区政府4月30日前收回小南湖公园“水上皇都娱乐城”房屋作为老干部活动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黄传宏同志仔细研究关于此房屋的十余份合同、协议等文件,出具法律意见,制订收回房屋场地的实施方案。根据案件中多个关联主体之间的不同法律关系和各关联主体的法律地位,针对性的拟制多种法律文书,采取有效合法的送达方式,促使各关联主体主动到园林局协商返还腾退房屋事宜,收回实施行为平稳有序。目前,该房屋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已由园林局行使。
在花楼街南片第二期迁拆迁项目中,我所派出六名骨干律师参加法律咨询组,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咨询。至今已轮流接待13天,接待来访达400余次。进驻当天由黄传宏主任接待咨询,当天工作共12小时。法律咨询工作有效地配合了该项目的拆迁。
江汉区北湖小学是区内大型小学,在校学生1500余名,教职工80余名,现为扩建校舍,美化教学环境,拟拆除校门前两侧门面,而门面承租户拒绝腾退且不交纳租金,甚至威胁学校管理人员。我所作为区教育局顾问单位,及时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组织专业律师搜集调查证据,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制定处理方案,目前已起诉两家承租户,与一家承租户进行非诉讼协商,对其余承租户发出律师函。及时有效地维护学校权利,服务工作得到学校的好评。
我所担任辖区内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结合各企业在金融风暴遇到的各种经营形态,针对性的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黄传宏律师为武汉标牌厂非诉讼腾退出租房屋、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法律服务,此举增加企业租金收入,有效地缓解了特困企业的困难。曹发成书记为武汉金源米业公司提供法律帮助,以发律师函方式,解决了该企业与进驻超市间费用扣除的纠纷,保护了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全所律师共下企业21家,解决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方面问题35起。
五、边学边改的情况
在律师队伍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十分重视的工作,也是律师事务所长期探索的难点。学习活动之初,支部对本所的情况进行了初步的回顾分析。认为我们律师所在党组织建设方面是一个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本所近六年来,没有发展过一名党员。全所现有20余人,仅有四名党员,决定要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加强这一工作力度。律师事务所不同于机关、学校、部队,也不同于企业、事业单位。职业的自由性、人员的流动性、收入的自给性,使一部分律师总认为律师入不入党无所谓,甚至有个别律师把政治学习当成负担,把社会活动当包袱。还有个别同志说,今天政治学习,明天法制宣传、后天信访接待,真让人心烦。我们认为,律师群众中有这样那样的思想反映并不奇怪,这正说明我们教育、引导不够,工作没有到位。事实也表明通过支部党员分别与同志们谈心交心,了解到有的律师早有入党的愿望。通过有效引导,截至我所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4月9日)那天止,先后有7名同志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4月17日下午,支部还召开了党员专门会议,研究如何加强培养考察积极分子,并作了分工。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打算
我所将严格按照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认真扎实抓好下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做到区委张书记提出的: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套套动作见实效的要求 ,把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下去。进一步围绕主题,搞好法律六进工作。为配合学习实践活动,所里将安排一次红色之旅活动,以陶冶律师情操,增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感性认识。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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