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被选为全区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
局属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于4月1日被确定为全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新社会组织试点单位,全区共5家试点单位,分别代表不同类型的组织。4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召开试点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部署动员会,区委组织部张明华副部长参加。局副调研员汪源秀、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曹发成、主任黄传宏参加动员会。张副部长要求试点单位统一思想,明确近期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黄传宏代表该所首先发言,表示坚决按照区委部署,在区司法局领导下,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突出主题和创新载体,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齐国志亲自为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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